1.物品类作品以数码照片形式提供,要求拍摄主体清晰、明确,背景干净无杂物;照片类作品要求画面清晰,格式为jpg,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不超过4幅),不要拼图,黑白、彩色均可;音频文件要求声音清晰可辨,格式为mp3;视频文件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晰可辨,格式为mp4/mkv等无压缩格式。
2.所提交内容与学校紧密联系,不牵强附会,体现真实性、故事性,且内容具体,弘扬主旋律,体现正能量。
3.所有作品请辅以文字说明(如确有需要可另附档案故事),说明文字不超过200字,简明扼要描述作品内容即可,档案故事为非必要项,字数、体裁不限。
4.参赛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5.作品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6.所有提交作品将由档案馆永久保存,其中物品类作品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实物征集并为捐赠者提供档案捐赠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