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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2019校友年度人物”的通知

2019-10-12  点击:[]

祖国七十载,大工七十年。

大工为祖国培养二十余万优秀人才,

六年间,学校评选表彰75校友年度人物,

他们勇担重任,当为祖国栋梁;

他们求实进取,成为母校骄傲;

他们矢志不渝,争做校友楷模;

他们奋发有为,赢得社会赞誉;

他们传承红色基因,永续大工薪火!

他们投身大国重器,诠释时代担当!

 

校友年度人物,就在您身边!

您的挖掘与发现,正当其时!

 

欢迎积极申报/推荐“2019校友年度人物”!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各界校友: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校友年度人物”评选办法》(大工办发〔2013〕116号)的有关要求,现启动大连理工大学“2019校友年度人物”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大连理工大学校友(包括原关东工专、关东电专、1949-1950年大连大学工学院、大连工学院时期学习过的各类学生和工作过的教职员工),不含尚在编或退休的我校师生员工。

二、奖励名额

10名左右。

三、评选类别及条件

1.校友成就奖:

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做出重要贡献,并为母校赢得荣誉的优秀校友。

2.校友贡献奖:

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校友。

3.校友服务奖:

为母校建立和拓展校友关系提供支持与帮助,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校友。

4.青年校友成就奖: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取得突出业绩,并为母校赢得荣誉的优秀校友。

四、推荐办法

1.各学部(学院)推荐:

填写附件1”推荐表(每人一份)和附件2”汇总表(一份),纸质版送至校友工作处(南门科技园C403室),每个单位推荐不少于3人。

2.校内其他单位、各界校友推荐。

3.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1912917:00止。

五、本通知由大连理工大学校友工作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俞洲,0411—84708328;邬霞,0411—8470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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